通常店家都會希望餐廳門面給人乾淨整潔的感覺,但沒想到現在玻璃擦太亮居然反而被告!根據《蘋果》報導,一位台北市吳姓婦女近日前往苗栗縣公館鄉一間餐廳詢問訂桌一事,卻在離開時撞到固定式的玻璃,導致臉部挫傷及門牙搖晃,提告賠償16萬元。
吳姓婦人提告後,店家起初不予理會,最後檢方依業務過失罪刑開出拘票,才接受偵訊,法官認為業者有義務註明店內路線動向,而客人因不熟悉環境,加上沒有清楚標示,才會造成此次意外。
業者朱竑睿表示,當時吳姓婦女從電動門進入餐廳,詢問菜單、價錢後,離開時邊走邊低頭看菜單,才會誤撞北側的固定玻璃門,「明明自己疏忽,為何餐廳要負責?」
原先朱竑睿同意賠償2萬元和解,但吳姓婦人要求6萬5千元賠償,表示要植牙,最後和解破局才上法院。經過起訴後,吳姓婦人改口要求精神賠償,一共16萬元賠償金。目前民事訴訟持續進行中,但刑事部分,法官認定業者有錯,判朱姓業者因《業務過失》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已定讞。
來源:Appledaily
餐廳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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