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31歲孝子「撞上違停花車」噴飛30尺身亡 老父見兒遺體崩潰痛哭

彰化縣發生一起恐怖的死亡車禍!一名31歲的陳姓男子騎車意外撞到一輛無人駕駛、違停且未掛車牌的電子花車,噴飛數尺後身亡,陳父看見兒子的遺體後,心碎到哭斷腸。

January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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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彰化縣發生一起恐怖的死亡車禍!一名31歲的陳姓男子騎車意外撞到一輛無人駕駛、違停且未掛車牌的電子花車,噴飛數尺後身亡,陳父看見兒子的遺體後,心碎到哭斷腸。

翻攝自網路,下同

 

根據《ETtoday新聞雲》、《風傳媒》報導,事發在1月11日下午4點39分,陳男騎車外出買便當,打算返回工廠,沿線西鄉和線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機車優先道時,撞上右側違停在槽化線、超出邊線且未懸掛車牌的電子花車,由於撞擊力道太強,他連人帶車噴飛30公尺、倒地不起,身旁散滿機車零件以及剛買完的便當,安全帽同樣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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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外送員恰巧經過,及時報警,警方趕到後,發現陳男傷勢嚴重,已意識不清,立即給予頸圈及長背板固定等適當處置後,送往彰濱秀傳醫院,途中他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給予CPR、AED監測不建議電擊、BVM給氧等。不幸的是,陳男到院後,經搶救仍不治死亡。

 
據悉,陳父看見兒子遺體時,忍不住痛哭失聲。

 

警方透露,陳男未酒駕,也有戴安全帽,但該輛電子花車違停,還超出邊線占據機車優先道,也無懸掛車牌,案發時駕駛不在車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第12條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將調閱監視器,若確認違停與事故直接相關,車主恐面臨《過失致死罪》的刑事責任。

 
民進黨議員賴清美1月14日前往陳男家屬住處捻香致意,他們悲痛表示,陳男尚未結婚、平日非常孝順,經常返家幫忙農務,誰知遇上死劫,這輩子再也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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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的日籍遊客鯨井亮治帶著妻小,來到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後壁湖的開放水域潛水,怎料因領隊的林姓潛水教練及日本籍的王姓妻子的疏忽,導致溺水身亡。如今判決出爐,夫妻倆的下場也曝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TVBS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報導,林姓夫妻在屏東縣恆春鎮墾丁經營潛水店,事發在2019年8月間,他們招攬來台旅遊的鯨井一家,前往後壁湖進行3天的開放水域水肺潛水活動。然而,當天天氣其實不佳,沿海為陣風9級,浪高2至3公尺,水中能見度僅2至3公尺。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8月15日中午12點20分,林男與王女帶領鯨井等人進行開放水域水肺潛水活動,下潛30多分鐘後,鯨井亮治在上開水域6米礁處,因水中壓力,造成耳膜不適,自行做耳壓平衡的動作,之後反覆下潛上浮18至20次,不僅右耳耳膜破裂、內耳聽骨損壞及出血,還在水中平衡感喪失,最終溺斃,遺體卡在後壁湖出水口右側離岸約100公尺。

翻攝自TVBS新聞網
 
據悉,潛客在水中每下降10公尺,大氣壓力即增加1倍,耳膜破裂後造成聽力喪失與不平衡感,容易引發嚴重傷亡。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依《過失致死罪》將林男判刑1年、王女判刑10月,案經上訴,法官考量兩人事發後自首,予以減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表示,林男以及王女逃避教練的身分,和學員溺水死亡的事實,雖符合自首條件,卻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也不良,分別各判8、6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兩人經營的潛水店也因案歇業。

翻攝自CTWANT

 

至於民事求償,鯨井亮治的家屬針對喪葬、撫養金、撫慰金、懲罰性賠償金求償8千多萬元,一審法官表示,4位家屬因頓失配偶,天倫破碎的悲劇,精神上的痛苦實不言可喻,判潛水公司要賠償929萬9403元,夫妻倆則為2040萬1235元,全案可上訴,創下台灣潛水死亡意外賠償的最高紀錄。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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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ETtoday 新聞雲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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