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一直很好奇「適婚年齡」的定義,如果是在避免成為高齡產婦的年紀結婚,那不是應該叫做「適產年齡」嗎?幾歲結婚才符合所謂的適婚年齡呢?如果到達特定年紀就得跟身旁那位結婚,那和玩終極密碼有何不同?一位34歲的女卡友跟男友分手後擔心再也找不到結婚對象,網友看了男方種種行徑反而支持她放生。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nterest,下同。
女卡友在Dcard感情版上表示,明年就滿34歲了,最近和相隔南北的遠距離男友分手。原PO一直都希望婚後夫妻可以自己成家,不要跟長輩同住。男友卻堅持要原PO婚後住進婆家,可以將房租省下來買車、育兒,未來也有人顧孩子,還信誓旦旦表示會把原PO「當公主一樣對待」。原PO家人不願看獨生女被拐走極力反對。
關於照顧父母,原PO認為是所有孩子的責任,有多位手足的男友卻反駁:「兄弟姐妹都結婚了,不應該讓她們擔責,而是婚後我們擔責。」原PO本身經濟條件不差,也看過太多婆媳糾紛的案例,決定道不同不相為謀、果斷提分手,卻難免陷入大齡女子的迷思:「這個年齡的女人是不是很難再交到男朋友?」為了寧缺勿濫做好不結婚的心理準備。
不過網友一面倒認為原PO做了對的決定,勉強步入婚姻更後悔:「要是我可能會乾脆不結婚,也不要委屈自己過不開心的生活」、「現在34歲還沒結婚的一堆啊!過得快樂就好」、「拜託這種孝道外包的男友有什麼好可惜,嫁了以後不幸福會更好嗎」、「差點被拐進去當傭人」、「相信以後的妳,一定會感謝現在的妳所做的決定」、「總比為了年紀莫名其妙結婚,然後每天覺得怎麼嫁給豬隊友好」、「論及婚嫁就是『攤牌』,不喜歡攤牌後的結果而分手很正常啊」。你心中對適婚年齡的定義是什麼?留言分享一下吧!
翻攝自Dcard。
恭喜原PO!不用在靠北婆家見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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