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台灣政府光是勞基法就能各種虐人民,但是在民眾的生活環境中,還是會出現一些充滿希望的小確幸的事情發生。雲林縣斗六市65歲的張男,從事的是月收入偏低的保全工作月收入只有26000元,但去年他撿到7200元堅持送到警局,卻被笑「幹嘛不拿?台灣警察也可能私吞」沒想半年後結局神展開。
去年5月時,張男跟妻子在火車站附近散步,意外撿到一個塑膠袋夾鏈袋,發現裡面有7200元現鈔,當時原地等待失主一陣子,但卻沒有人來尋找,最後決定將錢交給轄區的斗六派出所。事後張先生跟開計程車的朋友說到這件事,沒想到對方卻笑他笨,還說錢交給警察就是「有去無回」,因為警察可能就會找自己人來代領或私吞,倘若是自己發現路邊有錢,肯定會先踢到一旁,再繞一圈回來撿走。
當下張男因為跟朋友觀念不同,「堅信台灣警察的素質」兩人爭吵半天,過了半年之後也逐漸忘了,沒想到最近卻接到斗六分局通知領回,回想起這件事情,真的覺得很欣慰,更驕傲地說「台灣的警察果然值得信任!」(影片為相關類似新聞)
參考資料:ETtoday東森新聞雲
TEEPR仙女咪:台灣警察還是很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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