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八仙塵爆發生至今已超過2年半,當時傷亡慘重,後續的賠償和訴訟問題還在進行中,受害家屬7月時曾向觀光局和新北市政府提出賠償都遭到拒絕,日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和受害家屬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賠償每位家屬1200萬元,消息一出引發網友劇烈反彈。
中央社
段宜康表示,八仙樂園沒有使用合格設施、長期違法經營,政府卻不聞不問,甚至呼籲行政院長賴清德必須給家屬一個交代,正視八仙塵爆事件,要求國賠1200萬。許多網友表示:「私人派對國賠?」、「不要拿我納稅的錢去賠」、「企業呢?真正該負責的不是他們嗎。」、「又不是國家逼你去八仙玩的」「這到底干國家屁事,場地主辦全都是私人的。」甚至有網友在Dcard上PO文說:「八仙國賠!我就不繳保費了,萬事都國家的錯,這樣我還買什麼保險,萬事有人買單,爽!」
Dcard
其實八仙事故的主因是因為主辦單位場地選擇和人員訓練不足導致,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國賠條件必須要有以下要件:「須為公務員之行為」、「須有怠於執行職務之不法行為」、「須有故意或過失」、「須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須有相當因果關係」而消防署並沒有怠於執行職務,因此難以申請國賠。
參考資料: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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