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規定民國83年以後出生的役男須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雖然比過去的兵役時間縮短許多,仍有許多人不願當兵。
示意圖非當事人,自由時報下同
今年4月,一名20歲陳姓男子前往宜蘭金六結營區服役,但他為了想提早停役,竟然入營不到4天就從營區2樓廁所的窗戶往外跳下,摔落在推車上,造成頭、手臂受傷。
後來陳男被送醫後診斷出罹患憂鬱症,5月18日如願「被退役」;然而,因為他無法證明跳樓前就有憂鬱症,全案經宜蘭縣憲兵隊調查後依法送辦。
示意圖非當事人
陳男表示,因為想早點出社會工作賺錢,才會選擇跳樓來被提早停役;但宜蘭地檢署認為陳男違反職役職責在先而依法起訴,原本只需服4個月的兵役,如今他卻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刑責。
今年6月還有一名逃兵2年的男子,被妻子向警方舉報,據悉夫妻倆為躲避法院通緝,帶著小孩四處躲藏,因此經常口角,她希望老公快服完兵役,成為「真正懂事顧家的真男人」。來看看新兵入伍前要知道的事情 (新訓篇):
參考資料: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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