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刺青找不到工作,應該該怪自己,還是怪老闆?紐西蘭一位19歲男子馬克 (Mark Cropp),過去因為在一場假大麻交易中,持刀威脅人,因此被判坐牢兩年。
當地媒體報導,他坐牢期間,被獄友慫恿在臉上刺青,才不會被其他人欺負,於是後來他喝酒後,跑去刺青,在鼻子至下巴將近一半的臉上,刺了大大的「DEVAST8」(破壞) 字樣。
然而,他卻沒想到這樣的刺青,害他找不到工作。許多雇主一看到他臉上的刺青,便立刻拒絕。
求助無門的他只能在臉書PO文,「嗨,我渴望工作,但因為臉上的刺青,讓一切變得很不順。我沒有工作經驗,但曾經當過磚頭工人、廢金屬堆場工人,我現在19歲,有駕照。對於任何願意錄取我的工作和公司,我都興趣。我有繪畫及裝潢證照。」然而,PO文到目前為止並未帶來任何明顯效果。
他說,「曾經有公司跟我說,因為你臉上的刺青,我不可能錄取你。我甚至不會看你第二眼。還有其他人會不以為意地嘲笑我。有太多人嘲笑我臉上的刺青,所以我決定PO文,讓大家知道其實我也只是個普通人而已,你不需要因為我的樣子,而來批評我。」不少網友給予支持,祝福他快快度過難關,求職路順利。
來源:UniLAD|Lad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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