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北市男子何柏翰與老婆返家,發現家裡遭小偷闖入,當時小偷躲在浴室,看見屋主後立刻衝出來攻擊。海軍陸戰隊退休的何男,為了保護懷有8個月身孕的妻子,隨即與小偷發生激烈扭打,最後他以勒頸方式壓制小偷,等警方到來。
未料警方趕到時,張姓小偷已臉色發黑、陷入昏迷,且送醫後宣告不治。事後法院判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事後,張男父母對何提出民事告訴賠償,求償700萬。士林地院民事法庭8日判決何男應賠償共64萬餘元。他大嘆:「我不接受這個判決結果,一定會再上訴,感覺很冤枉,這太冤枉了,其他的等到收到判決書再說。」
據悉,士林地院認為,打鬥過程中,何男全程緊勒張男頸部,不顧戴口罩的對方已有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等情狀,直到張男被上銬才完全鬆手。何男也告訴警員:「他要被勒死了」、「救護車要趕快一點,他可能快勒斃了」、「你們要不要先把他抓起來做CPR」等,可見他也知道張男可能會被勒死,卻仍未罷手,加上法院推斷小偷當時已無反抗能力,並非何所說的小偷持續揮拳掙扎,因此屬於防衛過當。
法院指出,張男患有潛在中等度至嚴重度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較不能忍受缺氧,加上人戴口罩時,本來呼吸就會比較困難,若同時又被勒頸,導致氣管受阻,情況更加危及。當時張男頸部肌肉及甲狀腺旁軟組織都已明顯出血,即使無心臟病,勒頸行為仍會造成他死亡。
法官認為,張男偷闖住宅行竊在先,負擔八成責任,但何男防衛過當造成對方死亡,仍需負兩成賠償責任,因此判他須賠償張男父母共64萬8193元,可上訴。網友聞訊後狂酸:「以後被搶劫要先問一下對方有無疾病!」但也有理性網友說,「張男竊盜在先,但未著手施行傷害或殺人,何男的正當防衛保護的是財產權,卻奪走張男的生命權,法益權之下,生命權大於財產權,何男防衛顯然過當,法官這樣判決其實合理,希望民眾法律知識可以加強,不要隨不清楚的人一起起鬨。」
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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