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林志穎日前在臉書表示,在4年前看到一張網友製作自己光頭的PS照後,覺得很有趣就分享了。沒想到現在照片的攝影師朱慶福上告法庭指他侵權,更索賠110萬人民幣 (約500萬新台幣)。當時2013年8月25日,林志穎表示為慶祝微博粉絲達到2100萬,PO上此照片當作「禮物」。只見左三戰士被P成林志穎的樣子,引起粉絲瘋傳。
攝影師朱慶福認為,他的作品《中華男兒》想表達的思想被完全曲解,因此起訴林志穎侵犯原告修改權、署名權與保護作品完整權。最後,林志穎被判賠償500萬新台幣及需要公開道歉。
(原圖) Ettoday
事後他深表歉意,指出是自己「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沒有深思熟慮就分享網友作品,「在此承認錯誤,以後一定謹慎」。他也強調智慧財產權的重要,表示自己對此非常尊重。林志穎將由律師轉達賠償意向,並承諾往後在發言上會更加小心。
來源 : Ettoday
原來P圖也可能造成那麼嚴重的後果,大家一定要小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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