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12歲以下兒童可「減免電費」,立委:「之後再取消」

各位新手爸媽,好消息來了!昨天,立法院進行《電業法》審查,委員會朝野協商通過讓爸媽們省錢的「家有12歲以下兒童可減免電費」條文!立委鄭運鵬指出,整個台灣有245萬名12歲以下兒童,每戶每月平均用電310度。這樣算來,平均每戶月省200元以上!   在未來,中央主管機

December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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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手爸媽,好消息來了!昨天,立法院進行《電業法》審查,委員會朝野協商通過讓爸媽們省錢的「家有12歲以下兒童可減免電費」條文!立委鄭運鵬指出,整個台灣有245萬名12歲以下兒童,每戶每月平均用電310度。這樣算來,平均每戶月省200元以上!

 
在未來,中央主管機關會再訂定實際減免度數與金額。台電董事長朱文成表示:「沒有詳細估可能負擔金額,但希望這筆錢是由政府編列預算。」

 

前陣子,鄭運鵬提出《電業法》增修條文:「為減輕育兒負擔,電業供給使用之家庭用電,應給予家庭12歲以下兒童每人一定度數減免」,希望可以鼓勵生育!之前很多人覺得這只是鬧劇,經濟部、台電也認為這應該很難實行。但昨天初審協商時,沒想到不分朝野立委沒有中反對,讓這個條文被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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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如認為不再需要獎勵生育,可以再取消。」鄭運鵬表示,條文中明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每5年檢討一次,訂定優惠辦法。經濟委員會召委管碧玲指出,依據草案53條,減收電費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如果政府未編就會由台電吸收。而鄭運鵬則認為台電可將這筆錢,明列由用電大戶分擔。但台電主管表示,事際上台電根本不可能向用電大戶收取。

 
符合資格的家庭每年累積可省電費大概是48億元,而台電會因此少收48億元電費。事實上,台電每年已經補貼了60億元,用在社福機構、離島、學校與公用事業上。如果連用電優惠也由他們來付,會造成很大的負擔。

來源 :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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