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号时,上百位民众,不分男女都在外衣上穿上内衣,走上香港街头,抗议一场他们痛斥为荒谬的判决。

30岁的吴丽英在3月1号的元朗反水货客抗议中,控诉香港总督察陈嘉宝碰触到她的左胸。

但是,屯门裁判法院的法院暂委裁判官陈碧桥表示,吴丽英利用她女性的身份来捏造这项控诉,并判决她「以胸袭警」,判刑3个月15天。

这项判决立刻引起了香港社会与网友的愤怒。许多人在上个周末在网路上分享了自己的”武器“,也就是他们的胸部的照片,来讽刺判决并表达不满。

在8月2号,许多人前往湾仔前的警局总部抗议。有的人挥舞着他们内衣,也有的人直接将内衣穿在外衣上,大喊胸部不是武器。

一位退休的老师表示,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穿胸罩,而他说:「我们必须要用这么奇怪的方式来告诉这个世界,这一切有多荒谬」。

发起这起抗议的新妇女协进会主席陆洁玲表示,当一位女性被骚扰时,居然被扭曲成制造混乱,这真的是非常令人震惊跟遗憾。她也说,这会阻止女性参加任何社会运动,降低她们参加政治活动的意愿。

做出这项判决的裁判官陈碧桥则说,判决出来后,他开始收到对他的人身威胁,但他也强调,如果他没有做出这项严厉的判决,许多人会以为在抗议中袭击警察是无所谓的。

一位穿着胸罩抗议的男子说:「我们现在要小心,有天警察可能会指控我们用GG或屁股攻击他们。」抗议的群众随后被警察驱离。

来源:Shanghaiist
我怎么想都不知道该怎么用「胸部来攻击人」,大家觉得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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