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李姓女子先前参加「美人鱼大赛」,到海洋馆训练时,不幸遭鲨鱼咬伤,被鉴定为10级伤残,她事后将场馆与经营方告上法庭,如今判决结果出炉。

翻摄自网易新闻,下同
根据《网易新闻》报导,「美人鱼大赛」属于积分赛制的表演比赛,每年会有4到5场比赛,按总分计算名次,李女回忆「如果进入前3名,还可能获得世界美人鱼大赛比赛资格,很有吸引力。」她过关斩将,顺利入围了比赛,想在2023年6月18日昆明站比赛前,做一些训练。

为了训练,李女来到江苏省无锡市的融创海世界「诗巴丹潜水」进行模拟训练,于是购买相关门票,进入场地下水训练。她提到,下水后约一小时,岸边的安全员示意自己上岸,称「需要喂鱼,结束后可以再次下水。」
李女指出,正要上升至水面时,一条鲨鱼突然从自己的右后方靠近,迅速将其右手和手腕部分叼进了嘴中。幸好她了解鲨鱼习性,知道其头部比较敏感,于是轻敲了头部、眼睛以及排气孔,成功脱困,再用手臂轻推鲨鱼。

李女补充,鲨鱼的视力很差,约为800度近视,可能自己手臂晃动时,牠误以为是食物,也可能受到惊吓,所以才开咬。李女迅速上岸,但手上伤口深到见骨,血喷得到处都,经医师断定,她右手桡动脉、桡静脉和肌腱基本上全部断裂,经历5小时手术、缝了100多针,被鉴定为10级伤残。

李女不满地说,场馆水下没有安排其他安全员陪同,也没有负责驱赶鲨鱼的工作人员。2024年10月,由于双方未谈妥赔偿问题,她将「诗巴丹潜水」告上法庭。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认为,潜水计画的运作方被判负70%的责任,李女自行承担30%的责任,她可以获得13万7241元 (约新台币62万元) 的赔偿金。

法官表示,潜水前工作人员已告知安全注意事项,让李女签署《潜水安全责任承诺书》,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取得潜水等级证书的潜水员,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再来,法官补充,其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李女对判决十分不满,直言这个案子是全国首例,事故主要原因是运营方疏忽,自己没有去逗弄鲨鱼, 「这次意外完全是可以被避免的,我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承担我所有的医疗费用」,决定向法院提起上诉。

这也太危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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