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过世后,太太可以领他的存款吗?」想必大多人都会认为没问题,毕竟丈夫走了,钱不领出来,难道要送给银行吗?然而,恩典法律事务所律师苏家宏的回答,却令大家相当意外。

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苏家宏在脸书发布一则相关影片,内容提到,若丈夫去世,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所以不管是其另一半、父母或小孩都不行提领,就算丈夫生前有特地立遗嘱,表明「同意家属领出存款」也一样。

脸书 (苏家宏律师)
苏家宏强调,即便是拿去付丧葬费、缴遗产税也不行,提领亡者帐户存款的动作,可能涉及伪造文书及侵占罪,「法律是很严谨的,纵使你有什么动机、原因或怎么使用的方式,再正当也没办法。只是说,万一被抓到,刑度会比较减轻,毕竟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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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希望使用亡者存款支付丧葬费用的家属,苏家宏也透露几个合法的解决方案:第一,可以在当事人生前取得授权,例如:请对方写下授权书或进行录影存证;第二,通过协议分割,事先商定使用遗产支付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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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文曝光后,大家都很震惊,表示「我老时我要把我的财产卖了!买金条放在我买的长生位里,我就不信政府部门能动我买的」、「台湾的法律需要与时俱进,应更加贴近人民现实需求。倘若往生者为家中的经济支柱,申请财产清册大约需一个月,在此期间无法动用资金,家属应如何办理后事?」、「所以快不行、还在医院的时候,快去领」。

脸书 (苏家宏律师)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行政院法规会解释,家属于亲人过世后,应先备妥死亡证明书等资料,至户政机关办理除户登记,再向国税局申报及缴纳遗产税后,继承人始能办理分割、处分遗产,如继承人在办妥前述除户登记等事项前,需提领被继承人生前帐户内的存款,以支付丧葬费等开支,亦应提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继承系统表、继承人印鉴及继承存款申请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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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法规会补充,假设继承人不只一人,提领者尚须获有其他继承人之委托书,始符合提领程序。
行政院法规会强调,千万不要误以为,未办理除户登记,就可以直接使用死者的提款卡、存摺或印鉴提领帐户内的存款,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法律,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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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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