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小六生拿樂樂球棒揮打體育教師,教師氣不過,隔日選擇報警,學生被警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移送少年法庭,家長也在12月3日出面還原事件經過,控訴「孩子緊張到手指摳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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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天新聞網》、《中時新聞網》報導,學生母親回憶,3月26日接到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教師發生衝突,立即在電話中向對方道歉,並關心其狀況,得到的回應「沒事!」然而,學生母親表示,孩子回家後,主動說明事情經過,還脫下上衣露出身上的傷痕,稱被教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因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其大腿,就被對方從後方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
翻攝自網路,下同
學生母親指出,孩子描述的狀況和主任在電話裡說的有出入,就將他身上的傷拍下來回報給主任,要求其隔天向教師道歉,孩子難以入睡,不解「為何被抓傷還要道歉?」丈夫卻堅持這麼做。
學生母親解釋,原本準備事發隔天下午,夫妻倆請假一起到學校,親自帶孩子向教師道歉,沒想到上午8點左右,就接到校方電話通知,「教師已報警」,9點06分又被告知,「孩子被帶上警車,需要父母到派出所」,強調「我們從未說過不方便到場,先生接到電話後就馬上到派出所!」
學生母親直言,丈夫到派出所後,教師已做完筆錄離開,只見到孩子一人,他因情緒緊張,「把雙手指頭摳到流血」,詢問後才知道,「教師不接受道歉,所以選擇報警」,由於孩子直呼「身體疼痛」,所以當天就帶他去看醫師並驗傷。
學生母親提到,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5月卻突然接到傳票,想向校方提出申訴,就在要申訴的隔天、也就是6月5日,黃姓女校長透過學務主任聯繫,要求自己到校長室面談,一見面就說「我不希望我的學校變成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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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母親透露,校長對全案毫不清楚,還找自己面談,且一度情緒失控,對他們拍桌怒吼,「黃女士身為一校之長,自始自終沒有考量與顧及孩童的權益,令人震驚也失望至極。」學生母親痛批,在法庭上,黃女更謊稱,讓孩子進行愛校服務,整件事過程中態度冷漠,自己感到無助與心碎。
再來,學生母親指控,教育局知道教師報警後,卻未進一步關切,直到10月下旬,調查報告結果出爐,認定是「不當管教事件不成立」,因教師報警是個人行為,所以不適用學校內部處理學生行為的程序,內心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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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學生母親說,從未乾涉教師如何管教孩子,因為始終相信,學校的教育專業和師長的判斷能為孩子帶來正面的影響,但正因為這份信任,竟完全沒有察覺,孩子在學校早已被教師霸凌一段時間,且其行為已成案並受到處罰。
案件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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