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員工都跟著公司或找工會保勞保,卻不一定了解自身權益。要是不清楚法規,每個月照繳保費出去,幾十年後發現退休金都充公就虧大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華麗計程車行》
勞動部勞保局8日公告:「『大臺中作物栽培職業工會』已自行解散,提醒勞工勿再向該工會繳納保險費。」此工會從今年9月1日開始,就不是勞保、勞工職災保險的投保單位,勞保局提醒勞工無須再向該工會繳納保險費。如果不符規定,多繳的保費並不會退還。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鏡子森林》
如果目前沒有工作,還能去工會加保勞保嗎?勞保局解答:「不可以。勞工保險為在職保險,必需有實際從事工作,才能加保。」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否則經勞保局查證屬實,就算一路從25歲保到65歲退休,也是沒有錢可以拿,就連已繳納的保費也不退還。」要等開始工作後,才能再透過所屬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保。不過若是實際上有工作,只是沒有固定的僱主,或是自營作業者,可以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華麗計程車行》
勞保局補充,以下4情況,即使目前沒工作還是能「繼續參加」勞保:「服兵役、派遣出國、因傷病留職停薪、因案停職」、「被裁減資遣」、「職災勞工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退保」、「育嬰留職停薪」。其中,被裁減資遣指的是,參加勞保年資合計已滿15年以上,被資遣或自動退休而失業,「但是年齡或保險年資還不到申請老年給付的條件時,可在被裁減資遣或退休離職的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翻攝自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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