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雞排妹」鄭家純先前因為在直播中以「技巧性」方式公開手機號碼,事後遭網紅陳沂提告,最高法院在今 (22) 日作出判決,認定雞排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3個月徒刑確定!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鄭家純)
根據媒體《中天新聞網》、《東森新聞》的報導,雞排妹經常委任的律師在2021年爆出涉嫌勾結集團設局仙人跳,當時又正好雞排妹指控遭歌手翁立友性騷,讓陳沂忍不住在社群發文狠酸「專門仙人跳別人的律師,出來打性騷,也算是觸類旁通啦!」更直接標記雞排妹調侃「很懂找律師」。
圖片來源 / 翻攝自臉書 (陳沂),下同
此舉讓雞排妹很是不滿,直接在半夜狂打19通電話給陳忻要對質,結果被陳沂在直播中複誦來電顯示號碼,而雞排妹也不甘示弱,同樣在直播中以色卡密碼方式公開陳忻的手機號碼。陳沂事後氣炸告雞排妹侵害個資,稱自己號碼曝光後陸續接到奇怪的電話和簡訊,嚴重影響生活。
一審時,法院判雞排妹4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3個月,雞排妹不服又上訴,最高法院在今 (22) 日駁回申請,認定雞排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維持3個月判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對此,雞排妹的委任律師回應,「我們目前還沒有收到最高法院的紙本通知書,也還沒有在網路上看到公開的主文,還不能確定消息來源」,後續將如何處理仍在討論中,針對陳沂先濫用個資公布雞排妹電話部分,地檢署也已經審理中。
圖片來源 / 中時新聞網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