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聚餐總會有飲食差異需要配合,例如吃熱炒有些人不喝酒,那酒水費通常會另計,但吃到一半喊卡的話也不用付錢嗎?一位網友抱怨和同事們共吃麻辣鍋時,有人把「芋頭」下鍋,害他瞬間沒胃口也沒再繼續吃鍋。事後分帳被同事要求分攤火鍋費,他深感不公平因此拒絕付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月薪嬌妻》。
一位網友在論壇《匿名公社》抱怨,午餐吃鍋時,同事未經同意就把芋頭丟下去煮,讓他胃口全消只能加點炒飯果腹。事後結帳同事要求均分火鍋錢,原PO喊冤:「那一鍋從芋頭丟進去後我就沒動了,我還自己點炒飯吃,妳們覺得沒差但我完全不行好嗎?」原PO指責同事不尊重在先還搞排擠,均分費用才幾百塊能負擔,但他心情不好不願意付。
示意圖翻攝自icook。
很多人指出原PO忌口最好先說:「有忌口應該盡量避免共食,或開始先提出」、「火鍋大家一起吃的,你既然選擇一起參加,就一定會有這些問題發生的可能,都是可以預見的情況你才在那邊不爽還不付錢,這不被討厭我看很難」、「自己一個人一鍋就不用擔心了」、「都吃一半了那要付一半啊」、「吃到一半把芋頭丟進去,用這種理由想省一筆?我下次也可以趕快吃飽,再來說我ooxx不吃拒付費?」
示意圖翻攝自icook。
也有很多愛好者聲援無辜的芋頭:「芋頭控路過,超級無敵愛耶!還會加點一份那種」、「火鍋就是要加芋頭」、「我愛芋頭」、「芋頭加沙茶醬超好吃」、「火鍋加芋頭人間美味」、「我吃火鍋都先丟芋頭進去耶」、「你同事可以揪我,我最愛芋頭!我都煮到鬆軟,不會讓它成泥」、「我火鍋可以不吃肉,不能沒有芋頭」。你能接受吃火鍋加芋頭嗎?
翻攝自《匿名公社》。
那前面有吃的部分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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