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人妻阿蓮 (化名) 2004年7月25日與丈夫阿包 (化名) 結婚,婚後2人育有3子,沒想到阿蓮與阿包的陳姓高中同學發展出婚外情,平均2周就會啪,時間長達7年,直到2022年6月,阿包才知曉此事,甚至還收到陳男的挑釁訊息。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判決書指出,阿包質問妻子,阿蓮坦承婚外情,陳男不知悔改,還傳訊向阿包叫囂,「對了,你親愛的老婆很靈活,很會動……」、「我們都是在她去剪頭髮的時候,去某個地方做的」、「他說以前跟你用的時候心裡都是想著我呢?全身上下我都用過吃過了,他要玩我就陪他玩,這樣你以後還用的下去我也真佩服你了,最後謝謝你借我用了7年啊!」事後,阿包氣得告上法院,求償精神撫慰金1百萬元。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關係,且主張通//姦罪已除罪化,阿包不可依此求償,阿蓮卻坦承2人的不//倫戀,加上法官也不採信陳男說詞,認為他不僅侵害配偶權,還傳訊闡述與人妻交往之過程、激戰之細節等,極盡嘲弄、挑釁,而阿蓮也有責任。最後,法官酌減對陳男的賠償金,判處他賠償60萬元,可上訴。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繼續看下一則新聞↓
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40多歲的楊姓醫師娘,在2007年與丈夫結婚,婚後育有3名女兒,但兩人關係不睦。2020年7月9日,楊女認識身為藥廠業務的陳姓男子,發現對方身高183公分,又小自己4歲,初次見面就與對方戰到房間裡。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兩人在同年7月至12月,多次約會、出遊和開房,沒多久楊女發現懷孕,就在車上和閨密坦言自己紅杏出牆。從對話中可以了解,閨密曾勸楊女,「不要把陳男當作下一個結婚對象」。楊女直言,就算能掙脫現在的婚姻,也不會跟陳男結婚;若無法掙脫,在丈夫老的時候,還會把他的輪椅推到樓梯口,「而且我很早就跟3個女兒講,以後我不會跟妳爸在一起的」。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此外,楊女也跟閨密提到,與對方幾乎天天激戰,都是趁著和丈夫吵架、負氣離家後與陳男出遊,並坦言「每次見面一上車,就會來個熱吻,就很熱戀,每次都這樣子親,然後一直摸我的臉」、「藥廠業務,但家裡有錢,對我超積極」、「等他陷更深,可以吃乾抹淨」,甚至擔心懷有陳男的小孩,「因為我上次去找他的時候,他好像有不小心……我又剛好那幾天在排//卵」。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而這些內容,通通被行車紀錄器錄下,且楊女得知懷孕後,還有傳訊息給陳男:「Baby (寶貝),我中了」,對方則說「真的假的」。事後,楊女的丈夫也交出行車紀錄器,以及楊女和陳男的聊天截圖當作證據,立刻斬斷婚姻,並怒告陳男求償100萬元。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不過,在求償案審理時,陳男竟辯稱:「我知道楊女這個人,也曾見過面但不熟識」,更主張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利,楊女丈夫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求償,欠缺依據。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一審法官認為,楊女和陳男之間,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通//姦除罪化只是不以刑事處罰行為,仍須處理民事方面的求償。評估楊女丈夫開診所,月入約50萬元;陳男當藥廠業務,每月賺7萬元,判陳男須賠楊女丈夫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