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因常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竟和已婚男警擦出愛火,2人發展出不正當關係,男警還承諾每月給7千零用,女子擔心對方反悔,於是要求男警簽下100萬元本票作擔保,原本以為爽爽被包養,卻因為1原因,女子努力1年的服務全都付諸流水。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Guilty這個戀愛有罪嗎?》
根據媒體《三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台中一名女子小美 (化名) 因為到派出所報案,認識了已婚男警阿強 (化名),沒想到2人竟發展出不正當關係,阿強甚至在交往期間答應每個月給小美7千元零用。阿強給了第一次後,小美擔心對方承諾會跳票,因此要求簽100萬元本票作擔保,阿強為了展現誠意照做。
示意圖。圖片來源 / BBC
不料這段地下戀情持續1年後,小倆口一次發生爭吵,小美居然拿著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阿強因此連續3個月薪水的3分之一共7萬多元必須給小美。阿強事後氣炸提出主張,表示本票是依據不當關係建立,且以性//行為當作商品用金錢加以評價,明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因此不具法律效益。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密會》
儘管小美反駁本票是阿強主動簽下,每月的零用也是用來支付日常開銷、房租等費用,並沒有違反善良風俗,但法官認定雙方合約仍為發展不當關係所用,依民法第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判定本票無效,小美也得歸還當初強制執行阿強的7萬多元。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畫面
母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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