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时的你情我愿,分手时却论次计费,最终下场会是两败俱伤吗?嘉义一名费姓男子和罗姓妻子于1997年结婚至今、膝下有3名子女,费男却跨越婚姻界线和简姓女子交往6年。两人的地下情东窗事发,简女还传讯息列算式将睡觉次数兑现,向人夫讨167万,正宫一看崩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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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Guilty 这个恋爱有罪吗?》。
判决书指出,费男背叛妻子追求简女在一起6年,简女还希望费男离婚,正宫抓包后于2021年2月打电话警告,简女也答应正宫马上和费男分手。然而,正宫却发现简女在3月又透过微信联络费男讨要过去睡觉的费用:「你睡我的时间每天5,000元,2014年11月至2019年10月,每周见1次面整天,每次休息4个小时,一年54周,共约270次;2019年11月至2021年2月,每周见2次面整天,每次休息5小时,共约64次。270次+64次=334次×5,000元=167万元……」两人4月还真的有金钱往来,正宫崩溃提告简女求偿150万元。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Guilty 这个恋爱有罪吗?》。
简女承认确实和费男谈了6年恋爱,不否认讯息中提及的334次睡觉次数,但与正宫通过电话之后就反省了,不再和费男有踰矩作为,且已经向费男付过分手费。简女也说明自己是中低收单亲妈妈,平时需要独自抚养女儿和高龄84岁的爸爸,由于费男夫妻多次联手检举和提告,自己也罹患忧郁症。简女指出正宫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应该赔偿10万元较适当。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Guilty 这个恋爱有罪吗?》。
嘉义地院审查双方学经历和财产状况,正宫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简女名下财产0元,综合评估后判处简女赔偿30万元。后续正宫提起上诉,但双方都没有更进一步理由和证据,因此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得上诉。这起牵涉婚姻关系的三角恋,到底谁才是罪魁祸首呢?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Guilty 这个恋爱有罪吗?》。
会把睡觉次数计算清清楚楚的还不只一对,台北一名担任牙医的人夫就靠录音档发现妻子和同行6年内办事效率更高,几乎是上述嘉义男女的3倍……【下滑延伸阅读看判决】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Pinterest。
次数算式也太详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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