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買房後沒有自住,而是出租後將租金拿來繳貸款減輕經濟壓力。一對老夫妻用退休金買房,打算訓練35歲的兒子獨當一面,便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請他管理,也沒有要求兒子揹房貸而是靠收租繳貸款。未料房貸繳了11年,租客們卻接到陌生女子來電要求重新簽約,因為她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xframe。
一位向老夫妻租屋5、6年的房客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替房東喊冤,原PO表示房子以前是房東兒子管理,但是兒子常常出包,不僅常積欠費用害房客被斷水電、切掉第四台,甚至連房客要退租點交都爽約。老夫妻得知眾房客的投訴後回來親自接管,變成原PO口中的天使房東,有東西壞掉立刻處理,「住久了還會主動降租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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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房客們卻突然接到電話,一位L小姐聲稱自己才是屋主而非老夫妻,要求房客們限期內重新簽約,否則一週後要搬走。老房東聽到消息感到莫名其妙,「房子就是她親自簽約買的,而且這些年的貸款、水電都是她在支付。」後來才發現L小姐是兒子的前女友,「當初在媽媽買房登記他名下2個月後,他以結婚為名贈與女方了」。房子早被兒子偷偷轉送的消息老夫妻毫不知情,還繳了11多年的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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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小姐不願意退讓,表示自己不偷不搶所以不會歸還房子,「只說跟房東兒子雙方有金錢往來,若是債務還清,房子租金一樣可以回歸給老人家收取繳房貸」。而惹出所有麻煩的兒子如今40多歲,卻逃避現實不處理。年約70的老房東付了頭期款、揹10幾年房貸,屋子卻落到一個外人手上,晴天霹靂以淚洗面。身為租客的原PO看了心疼:「有辦法拿回她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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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卡友被曲折離奇的搶房記嚇傻:「至少房貸要拿回來!請他們直接花幾千元先找律師諮詢」、「一切都合法走的話只能說他們太寵兒子了」。也有人揪出疑點:「水電費只能登記所有權人名字不是嗎?哪可能繳了那麼多年的水電費都沒發現名字不一樣」、「以銀行角度來看,擔保品被贈與出去意味著必須重新對保,銀行會沒通知當時的購買人到場?」、「覺得有點不合理,這10多年的房屋稅誰繳的?」你覺得兒子還隱瞞了什麼呢?
翻攝自臉書《靠北租屋2.0》。
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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