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深夜冒出1746萬元 她打電話要求退錢反被告

「拾金不昧」明明是件好事,卻被告上法庭,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April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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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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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拾金不昧」明明是件好事,卻被告上法庭,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下同

 

根據《新浪財經》報導,中國洛陽一名46歲的姚姓女子,去年5月時,在信託公司鄭州財富中心負責人的推薦下,投資300萬元 (約新台幣1,361萬元) 購買信託產品,年限為20個月,於2023年1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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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在去年9月26日,信託公司提前將信託本金退回各投資人,由某行北京分行執行退回,姚女指出,她是在9月26日晚上20點57分,收到了385萬元 (約新台幣1,746萬元),「這個時間很微妙,因為9月26日是周日,正常打款不會在星期天的晚上」。於是,姚女立即連繫財富顧問,卻得到「要等到周一,才能詢問相關情況」的回覆。

圖片來源/新浪財經

 

直到9月27日中午,對方才告知姚女「錢退錯了」,並發來公告表示,只退19.3%、也就是57萬餘元 (約新台幣258萬元) 的本金,但落款日期是9月24日。信託公司說,按照他們的公告,姚女所得的本金應為57萬餘元 (約新台幣258萬元) ,並非現在的300萬元 (約新台幣1,361萬元) ,多劃付的的金額需要退回。對此,姚女認為,公告很有可能為事發後,由信託公司補發的,且在匯款之前,相關APP上並無任何訊息,「若9月24日就把公告發給我,那麼打多少錢都按公告來」。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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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隔天,姚女通過銀行匯款的賬號,退還85萬元,留下自己當時的信託本金300萬元 (約新台幣1,361萬元) ,以為此事可以畫上句號,但在今年1月24日,姚女竟因為「不當得利」被告上法庭,名下的存款也被銀行凍結,更被要求退回242萬餘元 (約新台幣1,098萬元) 及利息。

 

姚女痛批,銀行若是搞錯,應該要在第一時間跟客戶取得聯繫,但他們沒有這樣做,不僅不道歉,還理直氣壯地把人告上法庭。於是,今年2月14日,姚女便向銀保監部門投訴,到了3月22日,當局在職責範圍內,將受理以上問題,並按程序進行調查。

圖片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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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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