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人被判刑,是理所當然的,何況還一次奪走8條人命,但事實卻相反,全國一面倒,支持肇事者「無罪」,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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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媒體報導,事發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當時年僅22歲的華裔女子沈可婷,駕車行駛在柔佛新山內環公路,該路段不僅為彎道斜坡,光線也不足,沈女對路況不熟悉,恰巧一整群馬來族 (巫裔) 的青少年騎乘「蚊型腳車」,自該路段溜逸而下,她剎車不及、迎面撞上,導致6人當場死亡、2人送醫不治,另外8人則輕重傷,剩下多名少年棄車逃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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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這些沉迷飆車的青少年,其單車都經過非法改裝,比如拆去煞車,為了加速,通常都會俯身在單車上,在公路上競速,時速可落在40至60公里,模樣就像蚊子在吸血,因此被稱作「蚊型腳車」,又有人叫他們為「蚊車黨」。可想而知,這些行為勢必帶來許多困擾,不少馬來西亞的民眾都痛批,「已經衍生出社會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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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沈女在2017年3月,被過失致死罪、導致他人死亡。不過輿論幾乎一面倒支持沈女,認為她沒有超速跟違反任何交通規則,反倒是「蚊車黨」,沒有穿著反光外套和頭盔,還有人集資,要幫沈可婷支付賠償金。
雖然沈女兩度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但總檢察署仍一再上訴,此案現由新山高等法庭審理,判決也在近日出爐。法官認為,案發現場燈光昏暗,沈女應放慢速度行駛,但時速仍有50公里,導致8名青少年死亡,故不採信其說詞,依疏忽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改判6年徒刑,還必須繳納約新台幣4萬1千餘元的罰款,若不從,需另增加6個月徒刑替代,並在服刑完後,吊銷駕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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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沈女的律師透露,今 (14) 日已透過法庭線上系統,向上訴庭稟上訴和暫緩刑罰的申請。許多國民看到判決後,更是怒不可遏,包括大馬歌手黃明志,也在臉書上痛批,「馬來西亞正義已死」,並附上一張全黑的照片,且國際請願網站上,更有人發起兩項聯署,分別是「為沈可婷伸張正義」以及「立即釋放沈可婷」,分別湧進超過50萬人響應。
翻攝自黃明志臉書
若你也覺得沈女很冤枉,那以下這則新聞,大概會讓充滿正義感的你,氣到吃不下也睡不著。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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