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對自己的身體非常有自信,常會拍些展示身材的清.涼照來收藏,但要小心這類照片很容易會被有心人士利用,一定要保管好。高雄一名16歲女子和男友愛正濃,就傳了自己的羞羞照給對方觀賞,不料男友事後竟散播到網路上,女子憤而提告,法官還根據一原因加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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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東森新聞》的報導,高雄一名女子就讀大學時,發現高中時期傳給當時男友的羞羞照竟然出現在眾多大人才能看的網站上,散播者甚至揚言「有更多照片」還未公開,只要觀看人數夠多就會開群組和大家「交流」,嚇得女子立刻報警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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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時,女子回想這些照片只有前男友孫姓男子擁有,懷疑兇手就是孫男,但孫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有外流照片,稱2人分手後就把照片全刪光了。孫男還表示先前有把手機送修,猜測照片就是在那時後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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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散播照片的帳號是由孫男申請的,還查出他在2018年間將照片原始檔傳至雲端保存。法官事後認定孫男就是外流照片的兇手,再加上女子當時未成年,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因此判處孫男2年徒刑。不過2年刑期相較以往算是重判,判決相當罕見,律師葛光輝就分析,法官應是看嫌犯犯後毫無悔意,才會決定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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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這樣的懲罰夠重嗎?台灣過去有許多案件判決引起爭議,但法官都有自己的考量,實在很難判定到底誰對誰錯。台中一對夫妻新婚才不到2個月,丈夫突然癱瘓昏迷,妻子訴請離婚遭公公痛訴是想逃避責任、背叛婚姻,請法官駁回請求,但法官因為一原因仍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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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Yahoo新聞》的報導,台中的王姓女子和何姓男子在2020年1月初共結連理,2人還沒有小孩,不料何男在2月29日突然昏迷,被台中榮總醫院診斷罹患水腦症與腦血管動靜脈畸形,緊急手術後仍重度癱瘓,生活無法自理外,也無法表達和行動,形同植物人狀態,只能靠呼吸器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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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照顧臥床不起的何男超過一年半的時間,2人根本無法像正常夫妻一樣溝通交流,王女實在難以再和丈夫繼續共同生活及維繫婚姻,因此訴請離婚。但公公認為夫妻倆相戀超過5年,卻在何男失能時編造理由申請離婚,根本是想逃避責任和扶養義務,惡意遺棄兒子在醫院裡,已經違反善良風俗及婚姻契約本意,請法官駁回王女的請求……【更多內容請到下方延伸閱讀】
大家還是不要亂拍照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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