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在自己買下或租用的停車位中,不想停汽車改停機車也有問題嗎?一位鄉民在PTT上分享朋友住社區大樓,結果在自己的車位停機車卻被檢舉,引起鄉民們熱議。
示意圖非當事社區,翻攝自Mobile01
一位鄉民在PTT八卦板上幫朋友收集意見,他表示朋友住在有地下室停車場的社區公寓,朋友原本有汽車停在車位中。後來把汽車賣了改停機車,卻因此遭到鄰居檢舉,管委會還要求朋友不得停機車。而車主表示:「車位是我的,我停機車也沒影響別人。」原PO納悶:「所以私人汽車位到底可不可以停機車?」
示意圖非當事社區,翻攝自Mobile01
底下一派網友認為既然已經付費,沒道理不能停放自家機車:「私人車位停腳踏車別人也管不著吧」、「我這棟有一戶停車位還放快艇也沒人說話」、「去看檢舉仔的車位有沒有放雜物腳踏車,有就通通告」、「建議只要車輛都可以停,畢竟自己買的車位,管委不可以管」、「自己買的車位還要看人臉色有夠哭的」。
示意圖非當事社區,翻攝自PTT,下同。
而另一派網友認為如果規章已明確定義汽車車位不得挪作他用,就應該遵守以免亂象叢生:「也許管委會規定的是汽車停車場機車不能進入啊」、「本來就是看管委會規定,不然你鄰居買來堆回收物你也會覺得那是他買的所以管不著」、「如果規約或區權會決議不得停機車,原則上就必須遵守」、「機械 (車位) 的話毛比較多,動來動去怕你倒」、「停車場建築規範有分汽車、機車」。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你接受鄰居把機車停在他自己的汽車停車格內嗎?
翻攝自PTT。
自家停車場必須遵守規定,在外面當然也不能馬虎。不過假日人多車時常一位難求,有時候進賣場地下室得繞好多圈才能找到停車位,此時如果有一個非正規車位的空地出現在眼前,有多少人會不管三七二十一停進去呢?台灣好市多就出現這麼一位膽大心細 (誤) 的三寶駕駛。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nterest。
先前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爆料在好市多停車場看到的奇葩停車位。一輛螢光黃綠色的轎車出現在畫面中,當其他車主停的格子都是白色實線,螢光車所在地板上卻有突起的黃色標誌。雖然該空位也是停「車」格,但那是「手推車」的集合區啦!原PO傻眼直呼:「第一次看到這種的!」
翻攝自臉書《Costco好市多 商品經驗老實說》,下同。
照片吸引超過3萬網友朝聖,更有近3千則留言討論該三寶車主的奇特行徑:「唉呀真好運有位置欸」、「三寶無所不在」、「可能剛上完駕訓班」、「正常駕駛人不會去停這種位子,不是投機取巧就是我行我素只管自己方便,簡稱自私」、「這台手推車有點大」、「隱藏版停車位」、「我笑了,這比停在待轉區還強」、「自主開發車位」。
其實之前有曾發生過類似事件,當時的車子就像是被手推車反撲一樣層層包圍。有些網友也開始出主意,應對不守規矩的違停車:「推車照放就好」、「我推車一定會放它後面」、「快用推車包圍它」、「只好把購物車放在後面了」、「在車後面橫幅一排推車」。如果你推著手推車過來看到此奇景作何感想?
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想知道鄰居檢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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