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5歲男遭「警追毒犯」撞成植物人 檢判警無肇責:有鳴笛

台南一位25歲的男子騎車遇上警車在追毒犯,竟意外被撞成植物人,正要起步的人生瞬間毀滅,男子的媽媽認為警方該負起責任,檢察官卻不起訴,直指是林男未注意警笛,所以判警方無肇責。

Decembe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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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台南一位25歲的男子騎車遇上警車在追毒犯,竟意外被撞成植物人,正要起步的人生瞬間毀滅,男子的媽媽認為警方該負起責任,檢察官卻不起訴,直指是林男未注意警笛,所以判警方無肇責。

 
圖片來源 / 翻攝畫面,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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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台灣媒體報導,2020年6月12日,台南永康分局警方在中華西街盤查毒品人口時,一名毒販趁機駕車逃跑,警方隨即請求支援,楊姓員警便開著巡邏車趕往現場,遊於視線被對向的直行車阻擋,楊警左轉時撞上了騎著機車直行經過路口的25歲林姓男子,林男連人帶車重摔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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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雖然被緊急送醫,卻因為傷勢過重成了植物人,未來生活無法自理,家人還得面對龐大的醫療、看護支出。林媽媽不干兒子人生才正要開始,卻因為一場意外賠上一輩子,憤而向楊警提告過失傷害。據了解,林媽媽獨自拉拔兒子長大,好不容易盼到他畢業、退伍,才剛踏入社會一年多就成了植物人,林男的車禍強制險理賠了2百萬,但扣掉醫療費用所剩無幾。

 

台南地檢署認定楊姓員警當時有依規定開警示燈和鳴警報器,指出車禍原因是林男沒有注意警笛,因此判定楊員無肇責而不起訴。事發至今,林媽媽一肩扛起每月高達7萬多的經濟重擔,未來若要求償,只剩國賠一途,目前林媽媽已申請國賠,但刑法車禍肇事的過失判斷可能會影響後續民事、國賠的求償,外界推測國賠的機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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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綜合台灣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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