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產業蓬勃發展,現在有不少女生希望透過直播的方式走紅,用自己漂亮的臉蛋和姣好的身材在鏡頭前吸引觀眾,進而得到觀眾打賞、抖內 (贊助) 賺取業績。3年前,有位工程師誤以為和網紅直播主墜入愛河,為了護花的他陸續抖內新台幣120萬元給對方,直到被對方封鎖才驚覺被騙。事後雖然雙方和解,工程師拿回部分金錢,沒想到卻被反咬一口。
圖片來源 / 臉書 (嵐玥Elaine)
知名直播主嵐嵐因為擁有天使臉孔、魔鬼身材,在網路上非常有人氣,一位張姓工程師也深深為她著迷。2018年,張男拿到了嵐嵐的LINE帳號,渴望愛情的他以為是幸福的開端,殊不知踏入了痛苦深淵。嵐嵐常在訊息中說出「寶貝」、「一起出去旅遊」等曖昧情話,讓張男以為2人在交往。
圖片來源 / 翻攝畫面,下同
嵐嵐也時常向張男表示「業績差會被罵」,希望他抖內幫忙,張男為了護花不惜花光積蓄,甚至向銀行貸款,前前後後抖內了120萬元。張男如此犧牲,但2人認識的半年期間只見過5次面,連手都不能牽,直到張男真的被榨乾後,嵐嵐直接封鎖了他,張男才驚覺被感情詐騙。
張男氣不過憤而提告,嵐嵐自知理虧提出願意返還38萬5000元和解,但是這一切都要保密不能洩漏,如果違約應賠償懲罰性違約金50萬元,張男決定不再追究,雙方簽屬和解書。不料,嵐嵐剝削張男的事被媒體爆了出來,她直指是張男違約洩密,提出求償。
圖片來源 / IG (嵐嵐)
張男表示,和解前曾向朋友透露此事,很有可能是朋友將對話截圖爆料給媒體,矢口否認自己洩密。台北地院法官要求張男將媒體刊登的訊息截圖舉證是在什麼時間傳給哪個友人,但他拿不出證據,後來又改口沒也傳給朋友。法官認為此舉明顯是張男自己提供資料,因此依和解書的保密條款,判張男須賠償嵐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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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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