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一些性.侵.犯很常说的狡辩之词就是「她没有反抗」,他们会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只要说对方是自愿的就可以脱罪,幸好法官也不是吃素的,不会轻易相信这些假话。日前在桃园就发生一起,OL下班牵车结果遭到60岁老伯搭讪并在公园性.侵意外,60岁男子表示,因为第一次OL没有反抗所以才会特地去等她。
示意图,翻摄自rolereboot。
综合台湾媒体报导,事发在去年2月,某日晚间10点版,60岁宋姓男子在桃园台茂公园看到一名OL在牵机车,上前搭讪聊天后竟趁机侵犯她,OL因为害怕而没有想到要报警,之后只好尽量避开下班时间,不料5月又遇到宋男,对方又想侵犯她,她这次马上推开并明确表示「不要摸我」,但宋男却说:「你不给我摸那你想给谁摸」,之后又被他得逞。
翻摄自Google Maps。
之后8月及9月的某天晚上,宋男又在OL牵机车时出现,并用手按住机车龙头不让他离开,尽管OL不断阻止仍被他猥.亵得逞2次。最后一次OL受不了在路边崩溃痛哭,有路过民众发现才帮忙报警。在检察官侦讯时,OL表示宋男一开始找他聊天想交朋友,她没有怀疑结果就遭到对方侵犯,之后第2、3次她都想逃离但都被对方阻止并被对方性.侵、强制猥.亵。第4次她穿裙子,宋男不断对她毛手毛脚还翻她裙子,她严正阻止才没有让对方进一步作出可怕行为。
示意图,翻摄自crello。
然而面对员警的询问,宋男却矢口否认自己有性.侵OL,员警表示就算用手指也算,他才承认「我的手指X入有啦」、「摸一下会怎样」、「她昨天没有穿内裤啦」。更称自己经常去台茂公园,第一次遇到OL并成功侵犯对方后发现,就算欺负她,她也不会怎样,所以后来才会故意去等她。
翻摄自Google Map。
OL因为宋男身心受创且情绪低落,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强制猥.亵罪判宋男5年8个月有期徒刑,虽然宋男有提起抗告但被驳回,高院认为原判决没有不适当,宋男的理由也不足以推翻原判决,全案不得再抗告。
示意图,翻摄自crello。
居然可以忍那么久...太折磨了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