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人溺斃!她曝落水畫面反駁「抓腳」 男童母改口:不提告了

前 (9) 天母親節台中太平區發生一起雙人溺水案。李姓一家人和工地認識的27歲陳姓男子相約到頭汴坑溪旁烤肉。陳男原先在游泳突然溺水,7歲李姓男童也疑似意外滑倒落水,兩人送醫不治。李父曾下水救兒,聲稱因陳男將兒子抓入水中,才導致兒子溺斃,因此崩潰要對陳男提出

May 11, 2021
選擇語言:
TEEPR原創
採訪報導
綜合報導
編譯
特稿

前天 (9日) 母親節台中太平區發生一起雙人溺水案,李姓一家人和工地認識的27歲陳姓男子相約到頭汴坑溪旁烤肉,陳男原先在游泳突然溺水,7歲李姓男童也疑似意外滑倒落水,兩人送醫不治。李父曾下水救兒,聲稱因陳男將兒子抓入水中,才導致兒子溺斃,因此怒稱要對陳男提出告訴。


翻攝自TVBS。
廣告1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稍早檢察官檢驗結果表示,初步認定陳男及男童都因溺水身亡,而男童腿部並無明顯抓痕。至於是否如李父指控為陳男抓入水中,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

翻攝自東森新聞。
廣告2

 

廣告3

據報導,陳男的妻子今日出面回應,並提供第一時間落水照片反駁李父指控。她當時誤會大家在玩拍下照片,事後發現丈夫表情不對勁正在掙扎,不可能有力氣抓住男童。不過她當時並未全程目睹事發經過,盼交由司法調查真相,願亡者安息。


陳男(右一)及李男和李童。 (翻攝自TVBS。)
 
男童母親則表示,本以為陳男先被救上來,很大機會存活,丈夫才表示提告。如今兩人都不幸離世,所以不會再追究,只想「幫兒子辦完後事」。

 

另外,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提出看法:「李父堅對死亡的陳男提告,結果只會是不起訴,人都死了,你能把死者抓去關嗎?」表示後續針對李童是否被抓下水的調查,只是給家屬交代。律師也補充《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六、被告死亡者。」


翻攝自臉書林智群律師。

延伸閱讀:
– 7歲兒才喊「爸爸救我」 父崩潰控「遭溺水男拉下水」溺斃:會提告
宜蘭外遊…阿姨帶5歲外甥「去尿尿」溺斃 媽媽痛訴:絕對不原諒

TEEPR樂佩: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憾事了。

 

別急著走,先看個影片吧:

參考資料:東森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06667?from=Popular_txt_click
著作權聲明:非法抄襲網站請注意,本站所有內容皆由自家 編輯撰寫,並非如非法內容農場複製貼上。本網站之文字敘述、圖片、影像視聽及其他資訊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如侵權將立刻請臉書封鎖專頁。微改標題、圖片、前段,仍然抓得到!
分類:台灣
加入粉絲團! 台中2人溺斃!她曝落水畫面反駁「抓腳」 男童母改口:不提告了留言按此 好友人數分享! 好友人數加入好友
廣告
廣告